凭证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自力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深圳证券生意所《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等执法、规则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的有关划定,作为尊龙凯时(以下简称"公司")的第二届董事会的自力董事,基于自力判断态度,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聚会审议的《关于聘用杨岚女士为公司副总司理的议案》举行了审慎、认真的审议,现就上述议案揭晓自力意见如下:
本次聘用杨岚女士为公司副总司理的提名、审议、聘用程序切合有关执律例则和《公司章程》的划定;杨岚女士不保存《公司法》第147条划定的不得担当公司高级治理职员的情形,亦不保存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尚未扫除的情形;未发明其有深圳证券生意所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第3.2.3条划定的不得担当高级治理职员的情形。其任职资格切合担当上市公司高级治理职员的条件;其教育配景、任职履历、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用岗位职责的要求。
我们赞成聘用杨岚女士为公司副总司理。
自力董事:
潘正明:
侯明芬:
陈 敏:
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